89.4 萬噸!2020年棉花進口繼續實施配額管理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2003 年第 4 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 2020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這就意味著2020年我國將繼續在棉花進口市場實施配額管理。
現公告如下:
一、配額數量
2020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 89.4 萬噸,其中33%為國營貿易配額。
二、申請條件
2020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企業基本條件為: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2018 年以來在海關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記錄;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受懲黑名單。
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申請企業還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
1、國營貿易企業;
2、紡紗設備(自有)5 萬錠及以上的棉紡企業;
3、全棉水刺非織造布年產能(自有)8000 噸及以上的企業,水刺機設備幅寬小于 3 米(含)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 2000 噸,幅寬大于 3 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 4000 噸。
三、申請材料
(一)2020 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電子版可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http://www.ndrc.gov.cn)下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2018 年棉紗、棉布等棉制品的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一張。
四、分配原則
(一)根據申請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包括歷史進口實績、生產能力、經營情況等)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
(二)本次配額申請、分配不區分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國家發展改革委委托機構(地方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委托機構)向獲得配額的企業發放《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時,由企業自行選擇確定貿易方式。
五、申請時限
(一)申請企業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10 月 30 日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二)委托機構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前將申請材料送達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并抄報商務部,同時將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傳至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逾期不再受理。
六、公示階段
(一)為方便公眾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申請企業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申請企業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并規定)。
(二)公示期內,任何主體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舉報。公眾提交舉報意見的期限屆滿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托被舉報申請企業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進行核查。
(三)核查期間,被舉報申請企業有權通過書面等方式,就所舉報的相關問題向委托機構提出異議。委托機構審閱被舉報申請企業提出的異議并完成調查核實后,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舉報意見的真實性反饋核查情況。
七、其他規則
(一)企業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虛假申報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請表中所作承諾的失信企業,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二)企業通過使用獲得的棉花進口關稅配額進口的棉花由本企業加工經營,不得轉賣。
(三)獲得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機構組織開展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及時如實提供檢查所需資料數據。
(四)對虛假填報申請表、偽造有關資料騙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以及未按規定開展進口業務的,將收繳其配額證,并依規限制其今后申請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和滑準稅配額。
(五)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企業,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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